面對欺凌 採取0容忍政策

有特殊教育需要(簡稱「SEN」)同學話題,一直都存在。2017年夏天,有個別參加泳班的小朋友暴力欺凌同學,甚至揮拳襲擊我們的教練。很不幸在與家長溝通後。家長亦非常不合作,沒有竭止其子女對同學的欺凌行為,使紀律問題急速惡化。最後教練及泳會管理層介入處理,終止該同學繼續參加我們的游泳班,但事情留有後續。

前言

雖然該有暴力傾向的同學,已對我們的游泳班造成負面傷害,但其家長繼續不忿我們的《條款及細則》中有關「紀律」的條文不明確,並且反向聲稱我們不公平對待其子女。

有見及此,我們特別於下面概論我們關注暴力及欺凌的政策 - 《和諧泳班》政策

【特殊教育】何謂SEN?我們如何對待 SEN同學

「SEN」即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特殊教育需要,是近年教育界其中一個熱門的名詞。

現時,除非該SEN學生被專家評估為較嚴重或有多種殘疾,才會被轉介到特殊學校就讀,否則其他SEN學生均會入讀普通學校接受融合教育。而且,讓SEN學生也不會被標籤。

在一般不影響游泳班進行的情況,和不影響其他同學的情況下,我們都會合力去營造一個共融環境,照顧所有學生需要,一視同仁。

可惜我們並未有獲取任何資助,去特別為SEN學生提供特別的支援。因此我們並不是一所專門為 SEN學生提供訓練的場所。


《和諧泳班》政策

理念

黃埔體育會的使命是推廣游泳運動及使更多人能夠享受游泳樂趣。

我們服務的客戶多元性,我們致力提供安全環境,讓學生愉快有效地學習。

我們絕不容忍課堂內的欺凌,一直推動教育局「校不容凌」的政策,並協助我們的社群建立和諧關愛的文化,積極預防、處理和跟進欺凌事件。

學校可透過德育課程、生活技巧課、成長課、制服團隊、聯課活動及學校的訓輔計劃等,培養學生建立良好品德,學會尊重別人,以預防欺凌問題。

欺凌行為定義

不同學者對於欺凌行為的界定有一些差異,但大部分有關欺凌行為皆包括下列三個元素:

  1. 重複發生-欺凌行為在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
  2. 惡意-欺凌者蓄意地欺壓及傷害他人。
  3. 權力不平衡的狀態-欺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發生。

(Beane,1999; DFES, 2002; Newman, Horne & Bartolomucci, 2000; Olweus, 1993)

同時擁有以上三個行為表徵,才會被界定為欺凌。總括來說,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以強凌弱或以眾欺寡,恃勢不斷蓄意傷害或欺壓別人的行為。

欺凌的類別和形式

欺凌行為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四類:

  1. 身體/行為暴力的欺凌-例如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髮,以及強索金錢或物品等。
  2. 言語攻擊的欺凌-例如恐嚇、粗言穢語、喝罵、中傷、譏諷、呼叫「花名」及針對身體特徵、能力、種族等個人特質,加以惡意嘲笑和侮辱等。
  3. 間接的欺凌-例如造謠、蓄意不友善、無視別人的存在、孤立、杯葛或排擠受害者等。
  4. 網絡欺凌-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欺凌者可利用互聯網上的途徑,例如透過電郵、網頁、網上聊天或手提電話的短訊,惡意造謠、發放侮辱性的消息或人身攻擊的言論,以嘲弄及中傷受害者,形成「網上欺凌」的現象。

政策

  1. 公開透明 - 本反欺凌政策清晰宣揚本會對欺凌事件的立場。        
  2. 全會參與 - 面對學生的行為問題,本會會讓不同的持份者包括學生、教職員及家長共同參與。
  3. 堅持「零容忍」的態度 - 正視所有欺凌事件,並採取積極認真的態度處理、跟進欺凌事件,施暴者需承擔行為的後果。
  4. 家校合作 - 希望以溝通預防及處理欺凌問題。

懷疑子女被欺凌

如發現子女正或曾遭受欺凌,父母除了必需耐心聆聽子女的說話,了解子女所面對的困擾外,聯絡本會及與本會合作也是解決問題的重要一環。

明白到很多時家長的第一個反應都是緊張和「肉赤」,並希望馬上為子女出頭!但激烈的反應未必是好事。

首先保持冷靜,避免責備孩子。溫柔的向孩子了解他/她正面對的問題 / 困擾。

鼓勵孩子向相關成年人(家長/教練)說出被欺凌事件,並聯絡本會,共同了解事件的成因和經過及商討解決方法,以防止子女和其他人再受欺凌。

如情況嚴重,應立即聯絡專業協助,為子女提供適當的輔導。

若你的子女曾目睹欺凌事件

不要認為介入事件會被視為「多事者」,不被大眾支持。父母應協助孩子明白欺凌行為極具傷害性,會影響任何一個人,沉默只會讓問題變得更糟。

我們會認真處理任何欺凌事件的舉報,並欣賞協助我們建立安全及互相尊重的學習環境的同學。

有需要時,請父母聯絡本會,使本會及早介入事件,並商討適當措施保護報告欺凌事件的子女。

若你的子女是欺凌者

家長在解決欺凌問題上有著很重要的角色,子女及本會都需要你的支持,使本會成為和諧友愛的地方。

我們都應該保持冷靜,避免責備子女。

我們鼓勵欺凌者向被欺凌者道歉,以平息雙方的衝突,化解彼此的怨恨,互相接納。

預防孩子的欺凌行為再出現,父母應:

  • 協助孩子認識自己,建立自尊。
  • 協助孩子尊重個別差異,接納每個人都是獨特的。
  • 協助孩子建立同理心,明白被別人欺凌的感受。
  • 協助孩子建立適當地表達情緒的方法。
  • 如有需要,可安排專業的服務如心理輔導 / 心理治療等。

拒絕「零容忍」變「寧容忍」

香港教育局經常強調對欺凌「零容忍」,反覆強調要以「全校參與」模式對欺凌,苦口婆心強調教育輔導要「幫助」其明白過錯及所涉道德價值,避談懲罰與處分。

但需要注意我們並非資助學校,在資源上不可能安排輔導人員協助被欺凌者,或尋求社工、心理學家等專業支援和調解這樣「慢慢來」。

為完善反欺凌措施,我們自行訂立的處理方法如下:

  1. 情節輕微者進行教育和警示談話;
  2. 情節較重者給予合適處分;對實施暴力、屢教不改者考慮停學退學開除處理;
  3. 涉嫌違法者則交由警察、海關等執法機關依法處置。

在近年社會政治化的情況下,欺凌情況有可能比以往嚴重。而受資源所限,我們亦有必要對參與欺凌的老師、學生、甚至家長作出嚴正的處分,以儆效尤。

欺凌是需要付出代價,欺凌者是需要意識到這一點。


參考資料:

最後更新: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