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各學員及教練大家能夠在一個 輕鬆愉快 及 安全的環境下學習游泳技巧,報名游泳班前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一經報名,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會的一切安排。
參加 泳班 的同學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安全第一
- 參加者上課時須在本會指派教練在場的泳池學習,其他泳池一概不得使用。教練有權決定及更改上課地點,學員不得異議。
- 上課完畢,請盡快更衣,並於該班時間結束時離去。參加者不得在泳池範圍逗留,如有意外,本會概不負責。
- 如有需要,教練有權以安全為理由,取消上課,參加者不得異議。
2. 個人衛生
- 生病不要游泳,以免傳染疾病。
- 學員請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有感到不適,或出現傳染病病徵,如發燒、呼吸道徵狀(如咳嗽、流鼻水、喉嚨痛)、紅眼症、紅疹、皮膚破損等,應留在家中休息,不應勉強上課。如有疑問,請徵詢醫生的意見。
- 如教練於任何時候觀察到參加者的健康狀況不宜學習或出現傳染病病徵,教練有權終止其學習及勸喻有關參加者盡快回家休息,以策安全。
- 游泳前切勿過飢或過飽。
- 進入泳池前要洗淨全身,注意個人衛生。
- 上課時,如有任何不適,應立即向教練報告,以免發生意外。
3. 泳班相關
- 新班學員 (不論是成人游泳班 / 兒童游泳班),請於開課前預留 5分鐘到達游泳池門口向教練報到。
- 泳池 - 學員必須遵從泳池相關規則。十二歲以下學員,必須有家長或成人陪同方可進入泳池。
- 泳裝 - 學員上課時必須於穿著合適泳裝及泳鏡。
- 泳帽 - 為以策安全及用作識別,若本會提供泳帽 (免費),同學必須佩戴;泳帽由參加者保留直至整個課程完畢;如學員忘記帶泳帽上課,教練有權禁止該名參加者下水。學員佩戴非本會泳帽恕不接受。
- 上課地點 - 除有關報讀課程取消外,所有已報讀之課程均不得轉班;參加者的申請一經接納,所有已繳交之學費恕不退回。本會或酌情批准轉班,並有權收取轉班手續費 $100。
- 學員須絕對服從教練指導,並遵從游泳池相關規條。游泳教練為保障學員安全,有權停止不守紀律之學生繼續上課,並不獲退款或補課。詳見:《和諧泳班》政策
- 學員需注意參加課程 即表明自己 身體健康 及 體能良好 並 適合 參加 黃埔體育會 之課程及承擔有關風險。一切損傷 黃埔體育會 及其人員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 本會有權隨時更換任教導師,而無需另行通知,學員不得異議。
- 同學切勿於網絡上散播不實謠言,言論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詳見:面對網絡欺凌的處理
4. 假期及補課
- 學員遲到不設補時或退款。
- 補課原則為一期兩次。
- 兒童游泳班一期須於最長2個月內完成。
- 成人游泳班一期須於最長3個月內完成。
- 請假需於最少 24小時 前通知有關游泳教練,方獲補課安排。不足24小時通知不獲補課。
- 學生無故缺席,不安排補課。
- 若因天氣問題課堂中斷,停課時少於半堂時間獲另行補課,多於半堂時間不另行補課。
- 公眾假期泳班暫停(特別通告除外)。
- 參加游泳比賽的同學,比賽當日當作上堂計算。
- 所有補堂需於1個月內補回,逾期當自動棄權論。
- 已申請的請假及補堂不能更改時間,任何情況下缺席補堂者當自動棄權論。
5. 費用
- 學員報讀游泳班,必須支付整個課程的50%以上的學費作為按金 (保證金/訂金/定金)。第一堂開課前,需完整支付餘下費用 (如有)。
- 參加試堂的同學請繳交全費。
- 人數所限,參加泳班的優先次序:全費 > 半費 > 試堂。
- 所有因轉賬或支票退票而引致的銀行費用一概由客戶承擔。
- 預訂一經確認,所有預約將不能更改或取消,款項亦不設退還。未能於預訂日期上課將被視為“放棄入讀”,所有預付的款項恕不退還。本會保留追討餘款權利。
- 試堂日期不設更改,未能於預訂日期試堂費用恕不退還。
- 除特殊情況外,一經報名,不得申請退款、轉班或由他人代替參加。
- 如會方取消泳班,將會退還已繳交的費用。
- 須於每期最後一課前繳交下一期學費,逾期繳費者或需額外繳交學費15%之行政費。
- 本會有權追討未付之學費。
- 如因同學個人原因退學,將不設退款。注意:我們非常信任我們的教練,粗暴野蠻惡意誣告投訴「叫經理出來見我」等無理行為,不會湊效。
- 學員及家長自費入場。
- 請自備硬幣作貯物櫃使用,用後可取回。
6. 拍攝及錄影
- 本會有權使用學生上課及比賽之相片或錄像作紀錄或宣傳等用途。
- 未得本會書面許可,家長不得觀看或拍攝或攝錄學員上課情況。
7. 保險安排
- 本會已為所有泳班投保港幣一千萬港元之第三者責任保險。
- 最高個人賠償為每一事件十萬港幣,每一保期一百萬。
- 本會之保險由中國平安保險(香港)有限公司承保,保障覆蓋香港任何地方。
8. 本會保留限制或拒絕接受報名及一切更改活動資料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最後修訂:2023年3月17日